(圖:北京市環保局總工于建華解讀限行新規)
央廣網北京2月14日消息(記者李文蕊)為進一步改善空氣質量,從15日起,國Ⅰ及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工作日禁止在北京市五環路內區域道路行駛。對于違反規定進入限行區域道路行駛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給予罰款100元,每4小時計罰一次。為鼓勵車主更新淘汰高污染排放老舊車,今年6月底前淘汰可比7月至12月底淘汰多得政府補助2000元。
目前,北京市的機動車保有量已達570萬輛。據相關部門計算,每年全市機動車排放污染物總量約為50萬噸左右。在細顆粒物(PM2.5)本地污染貢獻中,機動車尾氣污染比例超過30%,其中非采暖季機動車排放更是達到本地源排放的40%以上,而這一數據在五年前還只是22%。
北京市環保局總工于建華表示,機動車排放污染已成為本地PM2.5的最大來源,也是造成臭氧超標的重要因素,其中輕型汽油小客車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占機動車排放總量的80%-90%。
據了解,北京市自2004年起便制定并實施了嚴于國家標準的地方油品標準,分別于2004年、2005年、2008年、2012年率先在全國實施了第二、三、四和五階段地方油品標準。今年1月1日起,北京再次率先實施了第六階段車用燃油標準。讓油更干凈的同時,進一步提高機動車排放標準,讓新車也更干凈。率先在全國執行了機動車國一、國二、國三、國四和國五排放標準,每次執行新標準均提前全國2至3年。
于建華說,北京市在黃標車基本淘汰完畢后,國I、國Ⅱ標準車輛就成為汽油車中排放污染最嚴重的車輛。綜合測算,同等行駛里程條件下,1輛國I標準輕型汽油車的排放相當于6輛以上國V標準車,1輛國Ⅱ標準輕型汽油車的排放相當于3輛國V標準車。北京市國I排放標準車輛至今最短已使用13年,國Ⅱ排放標準車輛至今最短也已使用10年。雖然保有量只占全市輕型汽油車的不到10%,但排放氮氧化物約占全市輕型汽油車排放的30%以上,揮發性有機物約占25%。
業內人士指出,經過前一階段的工作,北京市國I、國Ⅱ汽油車保有量已下降至約30萬輛。“可以預料未來的淘汰工作還存在一些難度。”今年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目標是PM2.5全年平均指數下降至60微克/立方米,為鼓勵車主更新淘汰國I、國Ⅱ輕型汽油車,已配套出臺了《北京市促進高排放污染老舊車淘汰更新方案》,從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年底,提前報廢國I、國Ⅱ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可獲得政府補助。其中,2017年6月底錢淘汰可比2017年7月至12月底淘汰多得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