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專家解讀東方之星遇難者賠償:保險可疊加賠償
2015-06-08 07:16:00 來源:央廣網
央廣網北京6月8日消息(記者劉樂)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 6月1日晚,一艘從南京駛往重慶的客船在長江中游湖北監利水域沉沒。在早前召開的國務院“東方之星”客輪翻沉事件救援和處置工作組專題會議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馬凱強調,要安排部署事件善后處理各項工作,要求以對歷史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扎實做好事件原因調查和遇難者家屬安撫工作。
本著這樣的原則,對于遇難者家屬的理賠工作也在陸續展開,關于這次事件后續理賠方面的具體情況,記者采訪了法律方面的專家。
目前,沉船事件的調查工作正在進行。事發后,船方、旅行社、各相關保險公司都及時趕到事發現場,積極開展善后工作,并配合事件調查。對于這次沉船事件的理賠,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主任岳運生介紹,不同的乘客所對應的賠償可能都不一樣,賠償主要涉及到船方、旅行社和保險公司三方面。首先是船方:
岳運生:因為是乘坐的交通工具發生了傾覆事件,船方和乘客之間是一種運輸合同關系。在旅行中出現事故,船方是有責任的,船方應該首先對乘客進行相應的賠償。
乘客和旅行社之間也是合同關系,旅行社的賠償也在其中。岳運生強調說,船方和旅行社兩方面的賠償,對于乘客或者家屬來講是可以選擇的。
岳運生:既可以找承運人船方來要求賠償,同時也可以找旅行社要求賠償。如果找旅行社賠償之后,旅行社還可以找船方運輸公司進行相應的追償,這是他們之間的責任關系。
除了合同關系賠償,保險方面的賠償分為幾個方面。包括乘客旅行的相應保險,旅行社和船方相應的保險和除這次旅行以外,乘客自己上的其他相關保險。岳運生強調,保險方面的賠償與前面所說船方和旅行社的賠償有所不同。
岳運生:保險就是說,不管乘客前面獲沒獲得賠償,即使乘客已經從船方獲得賠償,那么乘客身上還有其他保險的,這個保險都可以疊加賠償的。
目前,民政部門正在積極開展關于遇難者家屬經濟補償的研究,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
岳運生同時表示,我國涉及到人身意外相關賠償的法律非常健全,范圍標準也都很明確,在相關部門的積極協調和幫助下,相信最終調查結果出來后,這次事件的后續理賠工作會順利進行。
岳運生:所以說,關于這一塊,再加上有政府部門耐心細致的工作的話,我相信賠償應該不是什么大問題。因為法律規定很清楚,范圍標準都很明確,通過政府的協調,家屬和責任方能夠達成賠償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后,保險這一塊就根據所上的的不同的保險,一般保險的標準,理賠的程序等等也都很清楚。
編輯:劉夢
關鍵詞:東方之星;賠償;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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