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近日,在文化路北段的二手車交易市場里,正當幾名車販子圍著一輛別克轎車討價還價時,“司機”被鄭州市公安局柳林分局的民警摁倒在地,原來“司機”要賣的是一輛剛剛得手的“盜搶車”。
2月28日14時許,市民李先生來到柳林公安分局一中隊報警稱,停放在高皇寨村口的別克轎車被盜了。指導員黃坤帶領民警薛亞東趕到現場勘驗檢查后,發現2月28日凌晨2時許,一名身穿黑色外套的男子在案發現場順手拉開被盜車門后,大約3分鐘左右啟動車輛離開案發現場,沿文化路向北,在連霍高速收費站上了高速又從柳林高速下站。就在民警和受害人一起詢問情況時,突然受害人李先生電話響起,對方稱他可以給出高價,不要再委托別人賣車了。
聽到對方的講述,黃坤憑借多年辦案經驗判斷,極有可能是車販子在不知該車被盜情況下與車主聯系商談購車事宜。黃坤遂以車主身份與車販子進行溝通,與其約定到現場再商量價格。很快民警帶領受害人趕到現場,正圍著評估車輛的車販子們怎么也沒有想到車主和民警一起來。
原來,在盜賊與二手車販溝通銷贓的過程中,旁邊的商販為了“搶單”,私下與車上粘貼的車主電話聯系,要求高價回收二手車,恰巧粗心盜賊沒有注意到這張有車主聯系方式的紙條,于是上演了這戲劇化的一幕。
經訊問,原來,犯罪嫌疑人周某在高皇寨村西南角發現這輛白色別克轎車,便順手拉了拉車門,意外的是車門開了。周某便起了歹意,立即在轎車內尋找起財物,結果在工具箱內找到了該車輛的備用鑰匙,隨即駕車離開了現場。為了迷惑警察破案,他開車從連霍高速文化路收費站上了高速公路,又從柳林高速收費站口下了高速,后找到一個小旅館住下,在睡醒之后,把車開到文化路二手車市場準備銷贓,被車販搶生意暴露了行蹤。
民警提醒:養成下車落鎖拉下車門好習慣,杜絕給犯罪嫌疑人留下下手的機會,減少財物損失。(記者 王譯博 通訊員 燕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