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立勇頒發“軍令狀”
央廣網河南分網消息 5月16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全省法院向“執行難”宣戰誓師大會。會上,張立勇院長向18地市包括鄭州鐵路中院在內的19個中院院長頒發了“軍令狀”,“軍中無戲言”,完不成任務者將會被責令辭職。
近年來,“執行難”成了困擾法院執行工作的難題。所謂“執行難”,是指有財產可供執行而不能得到及時全部執行的情況。目前,“執行難”不僅是一個司法問題,也成了一個社會問題。
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周強院長承諾,要“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破除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藩籬”,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全部或絕大部分得到及時有效執行。
河南“執行難”案件幾乎接近全部執行案件一半
“河南省屬于經濟不發達省份,無財產執行(執行不能)案件要遠大于30%,占到全部執行案件的40%-50%。”河南省法院執行局局長周明杰說。
周明杰介紹說,對于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無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這是當事人面臨的商業風險、交易風險,可通過完善執行程序轉破產程序的銜接機制和社會救助等多種措施來解決,這不是法院一家可承受之重,需要得到當事人和社會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據了解,深圳中院曾統計,深圳市法院執行案件中有30%多屬于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
軍中無戲言 “軍令狀”完不成任務者將被責令辭職
誓師大會上,河南省高院黨組成員、巡視員蔣克勤宣讀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落實“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問題”實施方案》。
這是河南省高院針對解決“執行難”這一問題制定了實施方案。為“確保在兩到三年時間內基本解決河南省執行難問題,切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方案明確了總體目標:被執行人規避執行、抗拒執行和外界干預執行現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的情形基本消除;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結本次執行的程序標準和實質標準把握不嚴、恢復執行等相關配套機制應用不暢的問題基本解決;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內基本執行完畢,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滿意度顯著提升,人民法院執行權威有效樹立,司法公信力進一步增強。
河南省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劉曉云宣讀了《基本解決執行難“軍令狀”》。鄭州中院于東輝、鄭鐵中院王偉、開封中院谷昌豪、洛陽中院曲海濱、平頂山中院劉冠華等19位中院院長分別上臺領下張立勇院長頒發的“軍令狀”。
張立勇表示,對于,完不成任務的中院院長將會被責令辭職。如果被最高法院通報或約談,河南高院還要問責“一把手”;對連續兩年排名后三位的法院,約談院長并建議調整執行局長。
“壯士斷腕”“打好攻堅戰 讓“執行難”成為歷史
破解“執行難”,法院必須勇擔當。
張立勇要求,要以問題為導向,一改到底、一抓到底,促進執行工作良性循環發展,確保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如期實現。
據了解,在今年2月1日,河南省高院在焦作和許昌兩級法院進行試點,由中院統一管理轄區基層法院執行案件,基層法院執行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對外稱執行局,對內稱執行分局,工作上直接受中院執行局統一領導、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努力形成工作全省“一盤棋”格局,最大限度提高執行質量和效益。
在懲戒打擊方面,河南省高院態度強硬。不但將“老賴”信息發布在官方微信、晾曬在廣場屏幕、張貼在單位住所,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還一律納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
數據顯示,去年共公布失信名單15.6萬名,全省19個中院、164個基層法院分別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聯合簽發打擊拒執犯罪文件,統一執法思想,形成打擊合力。對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去年全年判實刑317人,占到全國法院的1/4強。
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滿倉在會議上強調,要以釘釘子精神解決執行難問題。他要求,要廣泛凝聚全社會合力向執行難共同宣戰。(丁小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