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洪山區法院始終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深化府院聯動,凝聚多方力量,助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2024年,武漢市洪山區法院“深化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被確定為湖北法院法治化營商環境先行區改革事項,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洪山經驗”在全省推介。

建立全過程調解機制 助推行政爭議有效化解

“真的很感謝法院、檢察院對我這件案子的關注,及時解決了我的實際困難。”近日,洪山區的張先生在案件解決、投入新工作后,對辦案人員表示感謝。

張先生是轄區一名貨車司機,在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從事相關運輸活動,被轄區運管所處以罰款。張先生家庭困難,遲遲未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又未繳納罰款,產生了一大筆滯納金。

在運管所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期間,今年7月,張先生向轄區檢察院申請了檢察監督。檢察院收到案件后,及時與法院取得聯系,并決定將該案提交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共同研判化解。

“這次運輸危險貨物確實是我不對,我知道自己錯了,下次一定不會再犯。家中還有一家人等我照顧,希望能夠減輕處罰金額,不能因為本次處罰丟掉工作。”張先生表示。

在案件研判化解會上,洪山區法院邀請武漢大學的李傲教授團隊共同參與案件研討。在區委政法委、法院、檢察院、高校師生的共同研討下,一致認為本案張先生認錯態度誠懇,在其愿意繳納罰款的情況下,是否繼續對其加處滯納金需要綜合考慮其生活及家庭情況,體現行政處罰的比例原則,建議運管所對其滯納金予以減免。與會人員分別與洪山區運管所執法人員、張先生進行釋法說理,促使區運管所與張先生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該案行政糾紛得以實質性化解。

張先生的案件能得到妥善處理,得益于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全過程調解機制。2024年4月,依托洪山區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洪山區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掛牌成立,在區“九街一鄉”設置法官工作室,協同街道及各機關做實訴前調解工作。借助特邀調解、人民調解、高校師生等力量,采取“特邀調解+司法確認”“示范訴訟+多元調解”等多種方式,訴前有效化解市場監管、交通運輸等領域行政糾紛7件。

深化多主體聯動 助推行政爭議多元化解

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不能靠某一個單位單打獨斗,需要集合發揮全部力量。今年4月2日,洪山區法院聯合洪山區司法局成立“行政復議+司法確認”工作室,出臺《關于建立行政復議+司法確認糾紛化解機制的實施辦法(試行)》。

今年4月20日,住在洪山區的王先生,因買到過期及無生產批文的產品,向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投訴,但未收到該局對處理結果的回復,故申請了行政復議。

該行政復議申請立即被轉辦至“行政復議+司法確認”工作室,由法院及司法局組織的調解人員及時介入,經過多輪協商溝通,最終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王先生妥善解決該事件,王先生遞交了撤回復議申請,并對高效、實質化解這一行政糾紛表示滿意。

截至目前,已有110件行政爭議案件依托“行政復議+司法確認”工作室得以有效化解。

除此之外,洪山區法院還聯合區檢察院、司法局,與N家行政機關,積極構建“1+1+1+N”行政爭議化解聯動網。

8月30日,洪山區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司法局,與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簽署市場監督管理領域行政爭議化解常態化溝通協調備忘錄。

9月3日,洪山區法院聯合區檢察院、司法局,與洪山區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局簽署自然資源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政爭議化解常態化溝通協調備忘錄。

“法檢司及各行政機關簽署行政爭議化解常態化溝通協調機制備忘錄的初衷,是為了聯合司法行政力量,切實把矛盾糾紛和風險因素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提升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好地服務中心、大局工作。”洪山區法院院長邢勇表示。

強化靶向式預防 助推行政爭議源頭化解

今年7月,洪山區法院行政庭庭長楊慶九走進卓刀泉街道辦事處,專門針對工作人員前期提出的“社區違規分出租房屋問題的整治查處工作及行政執法中的銜接問題”做了深入剖析,并結合典型案例以案析法。

“此次培訓的內容對解決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疑難問題具有指導性和實操性。”參加培訓的社區工作人員表示收獲滿滿。

2024年以來,洪山區法院為行政機關提供定制式專題授課和精準法律指導,開展行政執法專題授課18次。自2006年以來連續17年發布行政審判白皮書,及時對行政執法中的普遍性、傾向性問題提出預警及治理建議。

2024年7月,針對案件中存在的行政執法共性問題,向行政機關發出司法建議4份,回復率及采納率均為100%。

“行政爭議的一頭連著人民群眾、一頭連著行政機關,法院既要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要支持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推動行政爭議有效化解。”洪山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余翠蘭表示。(供稿:洪山區委宣傳部)

編輯: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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