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22日消息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國家統計局今天上午公布了2017年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數據,1月份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繼續持平;二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微漲0.1%,漲幅比上月回落0.1個百分點。三線城市房價走勢總體平穩。雖然從數據看,近兩個月,一二線城市的房價不再是大幅上漲的態勢,但伴隨之前房價的大漲,關于征收房地產稅的討論再度升溫。
上周有中國社科院的專家提出,現在是對一二線城市征房地產稅的最佳時機,他表示,房地產稅推出是大勢所趨,也勢在必行,它具有多重作用。從房地產角度來說,能夠抑制投資和投機,調整房地產稅收結構,同時也能促進公平,調整收入分配,有利于改善城市公共服務。對于這個說法有人贊成,也有人反對。
昨天新華社旗下的經濟參考報發表評論說,房地產稅應科學決策審慎推進。文章指出,房地產稅的開征牽一發而動全身,論證和開征前需聽取多方觀點,許多復雜問題需要考慮清楚。至少需要解決兩個問題:第一是房地產稅為何而征。第二是納稅人是否有支付能力。總之,房地產稅作為現代稅收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之一,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按照專業的要求,深入調研,科學論證,民主決策,依法設稅,穩步推進。切忌因為房地產市場的一些波動,就貿然推進,亂了陣腳。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要求“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應該說,房地產稅的探索和推進是一個大的趨勢,但是什么時候開始試點,什么時機適合全面推出,全面推出之前需要解決哪些問題,做好哪些制度建設和配套,必須審慎全面地考慮。
中國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向松祚對此進行了分析與解讀。
向松祚:“關于房產稅是否應該開征、如何開征的討論至少已經持續10年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的重大決定里已經寫得很明確,要加強、加速房產稅的相關立法,這說明中央最高層對這件事是有一個定論的。
從各個層面來講,房產稅的征收確實是非常復雜的。首先,房產稅到底該不該征?其實房產稅本質上就是對居民所擁有的財產進行征稅,從理論上講,這不應該有太大的爭議。
第二,為什么要征房產稅?這里面有很多誤解。很多人認為征房產稅就是為了打壓房價,這種說法是很沒有道理的。因為房產稅是一種財產稅,它通常符合稅收的一般原理,它首先是政府的收入來源,這是稅收的一個基本原則。
那么,我們從什么意義上征稅?我們要調節收入分配,讓資源得到更好的利用,所以征稅的理由是非常充分的。在中國,房子的空置率較高,這會導致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同時由于這些年我們信貸金融方面的政策還不太完善,監管也不太到位,很多人用大量信貸資金去投機買房,但是買完了不住,等到房價高漲時再去賣。因此國家就需要通過稅收政策合理的配置資源,讓我們國家的土地或房產資源能夠得到有效的使用。這不僅對搞活房地產市場有所幫助,對調節收入分配也是有益處的。
大家認為房產稅要審慎決策、審慎推進,因為征收的過程很復雜。這些技術問題確實很復雜,但是任何一個稅種不可能從一開始就是完善的,所以我們可以先在大家取得共識的基礎上開始征收,然后逐步總結經驗、逐漸推廣。房產稅還是要盡快推出的,至少在部分城市應該開始試行。”
經濟之聲:限購能否讓有限的土地資源得到更好、更均衡的利用?
向松祚:“這是兩回事。房產稅首先調節的是存量,我們今天講的是已經蓋的房子沒人住,不是說我們未來要節約土地。一方面我們需要通過法律搞活租賃市場,讓租賃市場更加完善和規范。同時通過房產稅的調節,盤活社會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