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月12日消息(記者王建帆)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北京市發(fā)改委最近發(fā)布通報說,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因為規(guī)定二手房評估費最高收費標準為每件600元以及指定6家評估機構的行為涉嫌壟斷被調查。目前,管理中心已主動整改。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2016年9月30日發(fā)布了一個文件,叫《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服務費支付方式及下調二手房評估費收費標準的通知》,規(guī)定二手房評估費最高收費標準為每件600元,并且指定了6家評估公司承接這項業(yè)務。對此,北京市發(fā)改委對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了反壟斷調查。
經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是直屬北京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獨立事業(yè)單位,是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
二手房公積金貸款評估收費不在現行國家及北京市定價目錄內,屬于市場調節(jié)價,其價格應該由經營者自主制定。管理中心規(guī)定二手房評估費最高收費標準為每件600元及指定6家評估機構的行為,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八條和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律師郝俊波說:“我國《反壟斷法》明文規(guī)定,行政單位和事業(yè)單位不得排除、限制競爭,另外也不得利用行政權力指定經營者。什么叫指定經營者?就是要所有人只能去他們指定的6家評估機構去評估,這個是比較典型的壟斷行為。”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競爭法中心主任黃勇認為,管理中心的相關規(guī)定,損害了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利益。“對于消費者來講,他的選擇很少了。由于不競爭,他享受合理的價格甚至更便宜的價格,以及更專業(yè)的服務的選擇性大大減少。對于這6家之外的有資質的、專業(yè)的評估公司來說,它們已經被排除出北京二手房的評估市場。它們應該是要公平地進入市場,參與公平的競爭。”
在北京市發(fā)改委對管理中心開展反壟斷調查后,管理中心認識到文件存在排除、限制競爭的問題,立即主動整改。先是發(fā)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二手房評估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廢止了此前文件“二手房評估費的最高收費標準從1500元/件下調為600元/件”的規(guī)定。后來又發(fā)布《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二手房評估機構選用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進一步放開認可的評估機構范圍”等。黃勇指出,這個案例的調查、處理,有兩大意義。
黃勇說:“一個是政府也要守法,要認識到《反壟斷法》不僅要反經濟壟斷,近些年執(zhí)法機構依照《反壟斷法》,加大了行政壟斷的查處力度。第二,要增強競爭文化的意識。所謂競爭文化實際上就是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要起決定性作用,這是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