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九江4月27日消息(記者熊方 通訊員楊洋)近日,江西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發出全省首個“終本案件再執行”通告,主要的目的是為了保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打擊被執行人逃避執行的違法行為,踐行為民辦實事的承諾。
“案件在執行過程中雖然程序上終本,但是判決書確定的真金白銀還沒有到位,再次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有利于幫助解決申請執行人急難愁盼問題,實實在在為群眾服務。”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助理盧日久說。
記者從通告上獲悉,“終本”只是暫時終結案件的執行,并沒有免除被執行人的法定履行義務。案件“終本”后,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的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強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財產的,可以隨時申請恢復執行,讓案件重新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案件“終本”后,執行法院每6個月都會通過全國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一次被執行人的財產,發現財產的,法院將依職權恢復執行。
“我們這次特別加大追索勞動報酬(包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損害賠償、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工傷保險待遇等案件的執行力度。案件范圍從院成立以來至1月20日期間的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的全部案件,被執行人7日內如不按期履行,應主動到院接受執行調查。”江西九江市濂溪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駱少駿介紹說。
記者了解到,這次對發現的財產會及時采取查封、凍結、扣押、拍賣等強制執行措施。對惡意逃避執行、躲避執行、不主動如實報告財產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所涉執行終本案件已主動履行完畢的,應及時到法院辦理結案手續,以便及時解除包括失信、限高在內的強制執行措施,將案件移出終本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