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學生不注冊社交賬號有積極的示范價值,這至少在提醒學生應該與社交媒體保持一定的“距離”

  據媒體報道,近日,杭州某學校向全體師生發出了一封《關于合理使用社交媒體倡議書》,建議學生在16周歲之前,盡量遠離社交媒體,不注冊社交賬號。同時,建議家長在家里減少使用社交媒體的時間,監督孩子遠離社交軟件。這條倡議,很快就引發了大量討論。有家長感嘆,這個倡議太及時了;但也有網友認為,社交媒體利用得好,同樣可以開闊孩子的視野。

  由這所學校的做法,可以聯想到澳大利亞聯邦參議院11月底通過的社交媒體禁令法案。根據法案,16歲以下未成年人即使獲得家長同意,也不能使用社交媒體平臺;對存在系統性違規的社交媒體平臺,最高可對其處以4950萬澳元(約合2.3億元人民幣)罰款。其實,這項立法的核心和重點在于要求社交媒體公司采取合理措施,識別未成年用戶并將其從平臺上移除,目的是倒逼社交媒體公司承擔社會責任,而不是一味追逐利潤。事實上,作出這一決定的地方不止澳大利亞,包括法國和美國部分州在內的一些地區此前已通過相關法規,限制未成年人在未經父母許可的情況下訪問社交媒體。

  網絡猶如一把“雙刃劍”,在給未成年人帶來短暫愉悅與滿足的背后,對未成年人的危害也是多方面的,涉及學業、身體、心理以及家庭關系等各個方面。尤其是在社交媒體上,信息良莠不齊。有些社交媒體可能成為霸凌行為、焦慮感受的來源,甚至是網絡犯罪的工具。未成年人往往因自制力、甄別力不足,容易沉迷網絡難以自拔。同時,他們也容易被不良信息所影響,甚至走上違法犯罪之路。例如,數據顯示:2020年1月至今年9月,檢察機關起訴成年人涉嫌利用電信網絡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6萬人。這組數據不得不令人擔憂。

  所以,有學校發出《關于合理使用社交媒體倡議書》,其初衷是值得肯定的,倡議學生不注冊社交賬號也有積極的示范意義。這至少在提醒學生應該與社交媒體保持一定的“距離”。

  現實中,不少未成年人已經有使用社交媒體的習慣。他們借助社交媒體探索線上社交,尋找與同齡人之間的共同話題,甚至有的借助社交媒體拓展自己的學習邊界和學習資源。但問題是,社交媒體的積極價值是否大于其潛藏的危害?未成年人是否都有較好的媒介素養去甄別復雜的網絡世界?答案顯然是不容樂觀的。

  所以,除了倡議學生遠離社交媒體,學校和家長應該共同想方設法讀懂孩子靠近社交媒體的心理需求,并創設條件豐富他們的線下社交生活,減少其對社交媒體的依賴性。例如,由于中小學生群體中流行集卡活動,一些未成年人甚至使用社交媒體進行卡牌交易,以滿足自己的社交需求。其實,學校不妨主動引導,而不是一味禁止。不妨圍繞學生興趣,多開展一些主題活動。通過組織學生設計一些帶有正向引導價值的卡牌,融入科學家、勞模、英雄人物等形象,并與學校的激勵評價機制相結合,促進學生彼此之間的互動交流。而同樣重要的還有,學校要不斷升級課程內容,加強學生的媒介素養教育,增強其抵御網絡誘惑的能力。

  在數字時代,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是全球共同面臨的課題,需要政府、企業、學校、家庭及社會各方共同努力。對于像新聞中有學校發出“合理使用社交媒體”的倡議,我們應該肯定其積極的探索之舉,并在此基礎上加深反思,不斷尋找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良策。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中國教育報》2024年12月06日 第02版

編輯:吳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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