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租金最高不超過20萬元 最長2年
休學創業大學生、在讀大學生和畢業5年內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沈初始創業(創業實體成立未滿3年),并首次入駐由市人社局、科技局、經信委認定的市級創業孵化基地、科技孵化器、眾創空間、創業輔導基地或省、國家級創業孵化平臺,企業運營狀況良好,給予“場租全額補貼”。補貼僅可享受一次,不同孵化平臺間不可兼得。
具體補貼標準:
補貼采取先交后補的方式,對租賃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年租金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場地租賃費給予全額補貼,最長不超過2年。
所需要件:
1.《沈陽市大學生創業場租補貼申請表》;
2.創業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已畢業大學生提供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回國畢業生提供身份證、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休學創業大學生提供休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在讀大學生提供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在讀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創業實體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創業實體納稅申報表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5.創業實體與孵化平臺簽訂的入駐協議和租金繳納票據原件及復印件;
6.市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平臺認定文件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辦理流程:
符合場租補貼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每年的6月末前到入駐創業孵化平臺所在地的區、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申報,同時提交相關材料,經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財政部門審核,并經公示無異議,撥付場租補貼資金。(記者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