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2月17日(記者劉天思) 日前,北京市通報了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案件,涉及挪用集體資金、侵占集體財物等典型問題。
通州區漷縣鎮草廠村黨支書、村委會主任楊士珍挪用集體資金
楊士珍利用工作便利,在經營管理北京草廠利民食用菌專業合作社過程中,挪用合作社賬戶資金,于2015年2月16日,為本人及其女婿購買、充值加油卡共1.4萬元。楊士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海淀區地方稅務局第二稅務所原科員劉曉罡收受他人錢款
劉曉罡利用工作便利,在核定征收稅款過程中,多次收受他人錢款共25萬余元,直接造成稅收損失37萬余元。劉曉罡不正確履職,致使54筆缺少相關材料的房產交易納稅申報得以審核通過,造成稅款損失3600余萬元。劉曉罡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西城區金融街街道受水河社區原黨委書記、居委會主任孫建平侵占集體財物
孫建平與社區服務站原副站長先后兩次私分社區“小金庫”現金共計5400元,孫建平分得2600元,且不配合組織調查。孫建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懷柔區雁棲鎮泉水頭村村委會原主任方善權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
方善權利用職務便利,先后伙同他人,通過編造虛假分成協議、租地協議、土地轉租協議方式,騙取國家拆遷補償款共3484.47萬元。方善權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