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湖州5月28日消息(記者李佳 通訊員謝穎)記者從湖州檢驗檢疫局獲悉,該局近日出具檢驗證書,判定湖州長興縣一家企業從韓國進口的鋰電池生產設備不合格,目前檢驗檢疫部門正協助買方與韓國出口商談判解決方案。
2016年5月,長興一家企業向湖州檢驗檢疫局長興辦事處申報了一批韓國進口的價值122萬美元鋰電池生產設備檢驗檢疫,經長興辦事處派員監督開箱檢驗后,由韓國賣方派技術人員進行安裝調試。
直至今年4月底,韓國技術人員幾經周折,歷時半年多,上述設備仍不能完全正常運行。經過湖州檢驗檢疫局派員與進口企業技術人員一起驗收,發現設備存在設計或者制造不良等問題,導致產量無法達到合同要求,同時也導致某些產品的質量達不到合格標準。湖州檢驗檢疫局判定該批設備不合格,并且出具了中英文證書,供進口企業向韓國賣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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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朋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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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韓國;鋰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