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銀川10月4日消息(記者徐升)記者近日從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近日向五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下發《關于加快推進散亂污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對已目前已排查出的“散亂污”企業進行階段性清零。
根據自治區“藍天碧水·綠色城鄉”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全區共確定“散亂污”企業1905個,其中關停取締類899個,停產整治類816個,限期搬遷類190個。
通知要求各市及寧東能源化工基地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要求,實行整體整治并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對于需依法依規關停取締或整治后(關停取締類)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產品、清除設備。對于列入整合搬遷(限期搬遷類)至合規工業園區的企業,按照發展規模化、現代化產業的原則,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建設環保設施。列入升級改造(停產整治類)的企業,按照可持續發展和清潔生產要求,對污染治理設施全面提升改造。
寧夏自治區政府近期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年-2020年)》,把持續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作為重點任務,要求實行拉網式排查和清單制、臺賬式、網格化管理,今年年底前實現階段性清零;建立“散亂污”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散亂污”企業項目建設和已取締“散亂污”企業異地轉移、死灰復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