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大連4月25日消息(記者賈鐵生)近日,《大連市渤海綜合治理攻堅戰作戰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出臺。24日,在大連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大連市生態環境局負責人對新出臺的《方案》進行解讀。到2020年,大連市渤海海水水質優良比例要達到86.1%,近岸海域消除劣四類水體,入海河流基本消除劣五類水體,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35.5%。
依據《方案》,到2020年,大連必須要實現四大目標:一是陸源污染治理目標。主要為國控入海河流總氮在2017年基礎上削減10%;工業直排海污染源穩定達標排放;完成對所有入海排污口的溯源排查整治;清理非法和設置不合理入海排污口。二是海域污染治理目標。主要為海域使用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嚴控圍填海行為;健全港口、碼頭、船舶污染防治基礎設施,實現各環節高效運轉、無縫對接;“海上環衛”工作機制基本建立,海水養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三是生態保護修復目標。主要為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比例不減少;恢復海灣濱海濕地不少于800公頃,整治修復岸線不少于13公里;重點河口海灣生態系統健康狀況得到改善,漁業資源逐步恢復。四是海洋風險防控目標。主要為海洋環境保護執法和風險防范體系基本健全;主要陸源入海污染物狀況能夠得到實時監控,超標排放監測預警體系基本建立;海上溢油污染海洋環境聯合響應機制和海洋生態災害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及信息發布體系基本形成。
對應《方案》確定的四大目標,大連市確立了四個方向18項具體工作任務。開展陸源污染治理行動,開展直排海污染源整治,對陸地和海島上所有直接向海域排放污(廢)水的入海排污口進行全面溯源排查,“一口一冊”建立管理檔案,并對超標和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進行徹底清理整治。開展“散亂污”企業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對采用《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規定的屬于淘汰類的落后生產工藝裝備或生產落后產品的生產裝置,依法予以淘汰;開展農業農村污染防治;開展城市生活污染防治;嚴格環境準入與退出,明確禁止和限制發展的涉水涉海行業、生產工藝和產業目錄等。
開展海水養殖污染治理,以普蘭店灣等為重點,清理非法海水養殖;開展船舶污染治理,限期淘汰不能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船舶;開展港口污染治理,推進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設施建設;開展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沿岸(含海島)高潮線向陸一側一定范圍內,禁止生活垃圾堆放、填埋;全面實施灣長制,構建陸海統籌的責任分工和協調機制等。
開展生態保護修復行動。開展海岸帶生態保護,嚴守大連市渤海海洋生態保護紅線,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和岸線開發管控,強化岸線保護和自然保護地選劃和濱海濕地保護;開展生態恢復修復,以復州灣、普蘭店灣等為重點,開展綜合整治修復、岸線岸灘綜合治理修復;開展海洋生物資源養護,建立以人工魚礁為載體、底播增殖為手段、增殖放流為補充的海洋牧場示范區,逐步恢復渤海漁業資源等。
開展環境風險防范行動。開展陸源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范,完成涉危化品、重金屬和工業廢物(含危險廢物)及核電等重點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工作;開展海上溢油風險防范,全面排查沿岸溢油重點風險源情況,建立區域油指紋庫和樣本庫;開展海洋生態災害預警與應急處置,在海洋生態災害高發海域、重點海水浴場、濱海旅游區等區域,建立海洋赤潮(綠潮)災害監測、預警、應急處置及信息發布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