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業本月起可申請穩崗補貼
2015-09-02 21:03:00 來源:人民網-社會頻道
人民網北京9月2日電(記者余榮華)記者從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獲悉,為充分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鼓勵企業穩定崗位,9月2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凡在北京地區注冊的企業,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可申請穩定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本單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所需資金均從本市失業保險基金中支出。
《通知》規定,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要滿足兩大條件:在北京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同時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據了解,2014年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31%,裁員率低于這一數據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
補貼標準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通知》同時規定,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通知》明確,2014年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今年9月6日至16日期間,向參保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局提出補貼申請。區縣人力社保局集中受理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并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相關部門將按程序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企業。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將對享受穩崗補貼的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以及淘汰落后產能企業進行重點跟蹤,及時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職工隊伍穩定情況。企業獲得穩定崗位補貼后,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核算、管理和使用補貼資金,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與監督,明確責任,專賬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市人力社保局將責令企業退回下撥的補貼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據了解,本項穩崗補貼政策將執行至2020年底,企業同一年度內可申請一次。今后,每年申請補貼的時間都將及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rbj.gov.cn)上公布,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陸網站查詢。
編輯:王進
關鍵詞:補貼資金;通知;補貼標準;申請材料;補貼政策;社保局;企業名單;城鎮登記;博客;內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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