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9歲男孩騎單車摔倒車把插脖頸 別讓孩子再騎了
天津北方網訊:繼“上海一騎ofo孩子被大客車碾軋”后,近日,本市也出現了一起兒童騎車被傷的事故,通過照片看到,單車的手柄直插孩子脖頸。記者探訪發現,津城小學生使用共享單車情況較為普遍,甚至有小學生獨自騎共享單車上學。
事件受傷兒童正在接受治療
昨日,記者第一時間聯系了ofo單車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告訴記者,該事故發生后,他們也是從公安部門獲悉此事。“我們立即與公安部門取得聯系,了解到該事件發生在4月1日,并主動提供相關信息配合警方調查。”負責人告訴記者,經過查看我們的后臺數據顯示,出事故的單車是在孩子母親手機上進行的軟件解鎖。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受傷男孩年齡為9歲,當時孩子母親在旁邊陪孩子騎車。孩子在騎車過程中,不小心摔倒,導致單車手柄插入孩子脖頸。目前,受傷孩子正在市兒童醫院接受治療。
ofo相關負責人表示,如何研究出一套有效的防范機制,從源頭上杜絕12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單車,避免悲劇再次發生,成為公司正在全力以赴調查研究的重要事項。
調查小學生騎共享單車上學
記者在梅江道上看到多位小學生騎著單車上學。“我們在班上經常會聊共享單車,每周都會出來騎車玩。”一位姓陳的學生說,“我讓父母注冊了會員,很方便,想玩就能玩。”不過,小陳說學校禁止全校學生騎共享單車。因此他每天上學時,都把共享單車停在學校門口附近,并不進校。就在與記者交談時,與小陳一起放學的另一位男同學,騎著一輛共享單車,與其他同學在街上追趕嬉戲。
無獨有偶,在江灣路上的某學校門前,幾名家長正推著共享單車等孩子放學。“正準備和孩子一起騎行回家。”其中一名家長說,共享單車很方便,現在接孩子放學后,直接就可以租2輛單車一起騎回家。另外一個家長告訴記者:“我們一家三口一起騎車出去玩過多次,經常是家長一前一后,孩子在中間。不過,這僅限于去人少的地方。小孩肯定不能單獨騎車出去,太不安全。”
交警 不滿12歲騎單車屬違法行為
記者了解到,我國1988年發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條例》規定,“未滿十二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可即使過了近30年,依然有很多人對這項規定毫不知情。
此外,2004年發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也提到,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周歲。
交警表示,嚴禁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獨自騎自行車,其行為有安全隱患,屬交通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重視。如遇到交通事故,監護人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北方網編輯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