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該草案經過兩次審議修改,有望能得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增值稅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完善稅收優惠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應稅交易,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

  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法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同時,草案還規定了免征增值稅項目: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古舊圖書,自然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殘疾人個人提供的服務;

  托兒所、幼兒園、養老機構、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服務,殯葬服務;

  學校提供的學歷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

編輯: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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