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記者 盧佳圳 通訊員 孫旭東
日前,廣州市正式發布《廣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據了解,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滿足工薪收入群體剛性住房需求,規范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劃建設保障性住房的工作部署,并結合廣州市實際,制定出臺了本《辦法》。
作為首個發布相關辦法的一線城市,業內人士向羊城晚報記者表示,此舉意味著廣州已經具備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全鏈條管理的先決條件。
政策支持:保障住房剛需,售價工薪群體可負擔
為有效推進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際落地,2023年9月,根據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組建了廣州安居集團有限公司。作為廣州市市管功能類企業,廣州安居集團主要負責保障性住房的投融資、建設、運營管理等,是廣州市市本級唯一一家保障性住房專營機構。今年以來,該公司已加快推進13個項目的整體建設,其中5個存量轉換項目包括位于白云區的嘉翠苑、鴉崗一期、石豐路二期,和位于黃埔區的蘿崗和苑一期、二期。
根據《辦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申購條件、銷售價格、處分權利,面向符合條件的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和各類引進人才等工薪收入群體銷售的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采取現房銷售模式,戶型以實用緊湊型的兩居室、三居室成套住房為主。銷售基準價按照工薪收入群體可負擔、項目資金可平衡、發展可持續的原則,綜合考慮住房保障政策、房地產市場情況,結合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的一定比例確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單套住房的銷售價格在銷售基準價的基礎上,結合房屋樓層、朝向等因素確定,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20%。
靈活申請:過程公開透明,申請需以家庭為單位
在具體申購資格方面,《辦法》強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含未婚、離異等單身人士)為單位申請,家庭成員包括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購家庭應當確定1名主申請人,主申請人配偶為共同申請人。
此外,一個家庭只能擁有一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同時符合戶籍家庭申購條件和人才家庭申購條件的,可以自主選擇一個類別申請購買,僅限購買一套。
在申購配售過程中,應當公開資格審核結果、選房順序和選房認購結果等,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申購人需要注意的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將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變更為商品住房。同時,不得有下列行為:擅自互換、轉讓、贈與所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出租所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購買本住房以外用途設立抵押權,設立居住權,無正當理由連續空置1年及以上,以及改變住房用途等其他違法違規情形。
對于申購成功者,如果承購人在持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期間,在本市另行購買自有產權住房,應當向建設運營機構申請通過回購方式退出所購買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并妥善辦理產權轉讓和退房手續。
從目前廣州安居集團即將放開申購的項目來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選址均是相應區域內整體質量相對優秀的樓盤。交通便利,教育、醫療配套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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