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昆明4月3日消息(記者 魏文青 實習記者 馮宜)4月2日上午,云南省司法廳召開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措施新聞發布會 ,介紹和解讀《云南省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16項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措施》厘清了檢查范圍,明確了檢查主體,推行“綜合查一次”“掃碼入企”等舉措,確保全省行政檢查行為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為企業、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會議現場(央廣網實習記者 馮宜 攝)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涉企行政檢查工作,將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列為2025年云南省10件惠企實事之一。《措施》從源頭管控、檢查實施、檢查保障三個方面提出16項具體工作舉措。細化了檢查范圍、主體、事項、標準、計劃、備案、方式、程序等內容,規范了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流程,為全省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涉企行政檢查工作提供明晰的指引。
《措施》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涉企行政檢查突出問題,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針對檢查事項名目繁多等問題,要求實行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化管理,涉企行政檢查事項清單需向社會公布,接受公眾監督;針對重復檢查、多頭檢查等問題,要求推行“綜合查一次”制度,明確應當合并檢查不得重復檢查、應當聯合檢查不得多頭檢查的具體情形,提出能合并的應當合并,能聯合的應當聯合,能通過非現場方式實施的不得實施現場檢查等要求。
《措施》強調重塑涉企行政檢查關鍵環節,加強涉企行政檢查監督。通過統籌檢查計劃,檢查實施前接受計劃備案部門可以視情況提出聯合檢查、精簡檢查等建議,落實事前監督;通過推行“掃碼入企”,實時掌握入企檢查情況,發現重復檢查、高頻次檢查等異常情況及時預警,落實事中監督;通過案卷評查、專項檢查等手段加強常態化監督,發現違法實施行政檢查等情況的,制發行政執法監督督辦函、建議書、意見書或者決定書,落實事后監督,加強對檢查擾企行為的制約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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