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州市出臺《建設國家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的若干意見》,簡稱綠色金融“25條”政策。該政策明確自今年起至2021年,每年安排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建設專項資金10億元,鼓勵支持綠色金融改革創新。
綠色金融“25”條政策由增加綠色金融供給、服務實體經濟發展、鼓勵產品和服務創新、強化保障體系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五個方面25條具體政策條款以及附則組成。
“這次出臺的綠色金融‘25條’政策具有資金扶持力度大、覆蓋范圍廣、政策措施實等特點。”湖州市金融辦負責人介紹,在試驗區建設期間每年安排10億元專項資金,是首批8個試驗區中政策力度最大的,且僅單項政策的最高獎勵達5000萬元。
對照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中的五大任務體系21項重點任務,此次出臺的綠色金融“25條”政策導向非常明晰,針對標準、規模、機構、人才等短板,精準制定激勵措施。
除了真金白銀的財政資金扶持,綠色金融“25條”政策還涵蓋了產業扶持、金融監管激勵等政策,形成了政策“組合拳”。比如,對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工作開展評價,并將評價結果與政府資源配置、政府性項目合作、金融監管考核等掛鉤。
湖州市金融辦負責人表示,實施綠色金融“25條”政策能推動企業打造綠色企業,鼓勵綠色企業帶動綠色產業創新升級,發揮金融在促進綠色產業發展、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的引導作用,加快形成“生態+”與“金融+”的疊加效應。(記者 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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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煒如